“人民陪審員不僅是一個稱呼,一種榮耀,更是一份責任。我一定要盡心履職,不負重托!”作為第一次當選的進城務工代表,80后青年李洋的表態鏗鏘有力。

 

今年年初,東臺法院在鹽城市率先完成了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214名人民陪審員,雖來自不同的行業、階層,分屬于不同的年齡段,但心系司法、服務民眾、奉獻社會是他們的最大公約數。

 

走進他們,您一定會為他們身上滿滿的正能量“點贊”!

 

如魚得水演繹最美夕陽紅

 

眼前這位精神矍鑠、神采奕奕的老人叫唐鏡明,已經63歲的他是國稅局稅務稽查科的退休老干部。財會專業的知識功底,經濟執法的豐富閱歷,讓老唐人氣十足。對于自己的陪審工作,他有四個字的自我評價:“如魚得水”!

 

100萬元是不是你司現實交付的金額?”“你有沒有交付的證據?”“作為企業法人,你的借款行為必須入賬,你的賬目呢?”“即便為了不交稅,借款沒有入賬,那你私下也應該有一套賬目,在哪里?”……

 

這是去年9月,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庭審片段。在老唐步步為營的發問之下,原告公司終于承認當初被告所打的100萬的借條中,包含了5萬元的利息。點破了借款“泡沫”之后,原、被告雙方很快達成了調解協議,并于10日內全部履行完畢。

 

擔任人民陪審員兩年以來,唐鏡明風雨無阻,先后陪審了120多起案件。談及自己的熱心,老人樂呵呵地說:“參加陪審,既豐富了我的退休生活,也能讓我繼續貢獻余熱,多充實啊。總比把時間都耗費在麻將桌上強吧!”

 

為婦女兒童撐起一片晴空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看著孫阿姨和法官們拎著玩具和水果前來看望自己,4歲的樂樂激動地活蹦亂跳,還給她們背誦了這首在福利院剛學會的唐詩。

 

她叫孫曉紅,現任東臺市婦聯權益保障部部長。她常說:“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就是我的工作。我就是要利用好人民陪審員這個平臺,為他們奔波,為他們撐腰,為他們代言!”

 

這是一起特殊而又令人心酸的刑事案件。20134月,樂樂隨僅有24歲的母親單某來到東臺。由于手頭緊,單某便經常出入化妝品店,在自己佯裝和服務員交談時,教唆樂樂乘機偷竊他人手機。當第二次作案時,母子二人被抓個正著。而當法院欲對單某實施逮捕時,單某又以孩子年幼百般阻撓。

 

了解案情后的孫曉紅痛心疾首,她配合法官,將樂樂送至了福利院,從而對單某采取了強制措施。她通過庭審教育、看守所看望等多個途徑,對單某進行教育引導。同時,她也多次前去看望樂樂。當得知兒子的現狀后,單某失聲痛哭,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樂當法治種子的傳播者

 

今年暑假前夕,校園廣播內傳來一陣熟悉的聲音。那是校教導主任許愛華親自上陣,他給全校師生帶來的是一頓豐富的法治大餐。

 

作為今年剛當選的人民陪審員,許愛華對于陪審工作的第一印象是“隔行如隔山”。他對自己陪審的第一個案件至今仍記憶猶新。被告人張某因超速駕駛電動車和路人相撞后迅速逃逸,結果致人死亡。后公安機關認定其負主要責任,張某也最終以交通肇事罪的罪名獲刑有期徒刑三年。

 

“以前看電視上的法制節目,總覺著一些案件的案情新鮮甚至不可思議。通過陪審,居然這些就發生在我們身邊!”在許愛華看來,交通肇事這類罪名應當只有駕駛機動車輛才能構成,他沒想到電瓶車的駕駛員也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自己作為老師,尚且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更何況自己的學生和社會上的普通群眾呢?”于是,一個要做播種者的想法深深地在許愛華的心中扎根。他對自己陪審的每一個案件都要做到熟透案情,并詳細記錄下相關法律和注意要點。他就是要帶上自己親身經歷的鮮活案例,將法治的種子在學生、同事以及社會上廣泛播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