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9時許,呂國江等十九名申請執行人興高采烈地捧著錦旗,放著鞭炮,來到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法院門口,他們從盱眙法院領到了屬于他們的血汗錢——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原來,呂國江等十九名同志系在盱眙天虹照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彎管車間打工的農民工,于今年7月3日經盱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分別與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確定由該公司于7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他們數額不等的經濟補償金。仲裁調解書確定的付款期滿后,該公司未自覺履行義務,19名工人向盱眙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盱眙法院于今年7月17日受理該19名工人的強制執行申請后,快速立案、快速執行。執行時發現該公司已人走樓空,廠區機械設備已蕩然無存,只剩下“空殼”廠房。執行人員尋找該公司可供執行的財產時,也是費盡腦神一場空。

基于此情況,19名工人情緒異常激動,多次來到盱眙法院門口鬧訪,還準備組織人員到縣政府上訪,并稱要到南京青奧會示威。

 

無奈,該院執行人員吉雷向法院領導匯報了這起集團申請人申請執行案件的相關執行財產查控情況后,該院分管執行領導張秀楷副院長、賈曉紅專委果斷拍板,對被執行人盱眙天虹照明公司的法人代表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強制執行措施,對該公司采取限制工商登記變更、上報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查封廠房等強制執行措施。

 

通過以上多措并舉,被執行人盱眙天虹照明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迫于執行措施的高壓態勢,自感賴夢破滅,遂將應當支付給十九名工人的經濟補償金近4萬元全部匯到盱眙法院賬戶。從而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工人領取補償金后的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