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大小額貸款公司涉鋼貿市場案件的審執力度,昆山法院于近日啟動小貸公司涉鋼案件集中清結專項活動,依法及時維護小貸公司合法權益。

 

明確目標任務。成立由一把手院長任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明確兩個“全部”、三個“全力”的活動目標:審理案件做到兩個“全部”,即滿足結案條件的全部結案,暫時不能結案的全部納入流程節點管控,并努力創造條件盡快結案;執行案件做到三個“全力”,即全力查控被執行人財產、全力加大執行力度、全力處置被執行人財產。

 

逐案排查化解。對審理中的小貸公司涉鋼案件進行排查分類,對于滿足結案條件及無正當事由的四項未結案件,限期一個月內結案,其他案件列出結案計劃。對涉及同一鋼貿市場的執行案件由同一承辦人負責,用一個月的時間進行集中財產查扣;財產已被查控但尚未啟動處置程序的,限期啟動評估拍賣程序,并主動報請財產所在地黨委政府做好被查控財產的管理工作;經集中排查后仍無可供執行財產的,在做好法律釋明的前提下依法終結執行程序。

 

加強財產查處。主動聯合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加大財產查控力度,在公安、檢察部門的協助下加大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力度。加強與外地法院的溝通協調,盡快處置輪候查封資產。加快資產評估拍賣節奏,督促評估機構在規定時限內出具評估報告。對進入司法拍賣程序的案件,提前將被拍賣資產及拍賣時間告知市財政局,同時通報財產所在地地方黨委政府,爭取被拍賣資產價值變現最大化。

 

強化跟蹤督查。及時跟蹤督查業務部門上報的結案計劃,每月通報結案進展及未按期清結案件明細;加強對小貸公司涉訴涉執案件流程節點的監控,每月通報節點逾期案件的明細,杜絕久拖不結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