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出乎意外的調解
作者:王潔 發布時間:2014-08-11 瀏覽次數:2365
我在基層法庭工作10年,審理了近2000件案件,但其中一起案件的調解至今仍讓我記憶猶新。
前年夏天的一個下午,我正在辦公室寫判決書,意外地從外面沖進一個約二十幾歲的女孩,一進門就撲通一下跪了下來,“王法官,你要幫我作主,那不要臉的居然將我孩子給搶去了……”我連忙扶起她,詢問事情的原委,原來這是我準備第二天下午開庭的一起離婚案件的原告禹某,其丈夫冷某擔心法院在處理時孩子不判給他,便事先將孩子從女方搶走。我耐心地聽完女方的傾訴,對原告禹某進行了勸說和疏導,讓其先平靜自己的心情,相信法院一定會秉公辦理。
我立即電話聯系被告冷某了解相關情況,他的情緒比較激動,表示雙方是父母包辦婚姻,婚后一直各自在外打工,沒有建立起感情,對離婚沒有意見,唯一的要求就是女兒隨其生活。我在電話中對被告冷某耐心地進行開導,解釋相關法律規定,并建議讓他找親戚朋友幫助協調,爭取以協調的方式解決問題,
根據該案件的實際情況,我考慮到如果簡單地進行開庭判決,可能會激化雙方當事人的矛盾,不利于案件的處理,便通知雙方于第二天上午先來法庭調解。
為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我事先邀請了雙方當事人所在居委會的民調人員到場協助調解,雙方爭議較大,我提出了調解方案:“你們雙方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好,可你們雙方爭來爭去傷害最大的也是孩子,孩子現在不到二周歲,隨母親較為適宜,孩子大了你們可以考慮到男方處讀書,雙方雖然離婚,應為孩子著想……”冷某像是個“榆木疙瘩”,半天時間不管你怎么講,他就是不開口,偶而最多一句,“法官,離婚我沒意見,但孩子要歸我”。調解時間過得很快,說著說著不知覺就到了中午下班時間,眼見調解無望,我便通知雙方下午按期開庭。不經意間一抬頭,我發現外面竟飄起了小雨,冷某沒帶雨具,下樓時他脫下外套往頭上一遮,準備回家,我喊住了他,隨手拿了一把紅色的雨傘遞給冷某,冷某愣了一下,什么也沒說,拿起了雨傘。
下午冷某意外地將孩子帶到了法庭,并將紅雨傘還給我,他突然對我說:“你是個值得依賴的法官”,調解在我的主持下出奇的順利,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女孩6周歲前隨原告生活,6周歲后讀書時隨被告生活,雙方互有權探視。調解協議達成后,被告冷某將一直哭鬧的孩子當庭交給了原告禹某。看著孩子依偎在其母親懷里甜美的睡容,我滿意地長吁了口氣。
多年的辦案經歷我深感,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法官如何更好地發揮作用,鈍化矛盾,那就是時刻謹記,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