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法官需要“智能化”
作者:閆君 發布時間:2007-04-25 瀏覽次數:2379
隨著社會主義法治的深入發展,對于法官的要求越來越趨向于“智能化”,筆者認為當代法官應當具備如下幾點:
一、有專業的法學理論知識
具備扎實的法學理論知識是作為一名法官的前提和本質要求,法官判案就是將法律具體運用到實踐的過程,因此熟知法律知識是審判的前提,也是作為一名法官的本質要求。近年來我們國家實施統一的司法考試,嚴格法官的錄用門檻,就是對法官專業法律知識要求的具體體現。
二、具有豐富的社會閱歷
有矛盾的地方就有斗爭,有斗爭的地方就有專政。法律作為上層建筑既是統治階級進行專政的工具,也是一種社會文化,其層面包羅萬象,無所不至,作為一名當代法官只具備專業的法學知識遠遠是不夠的。法官判案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簡單羅列,也不是原始事實的客觀再現;判案目的也不僅是追求個案的定份止息,而是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因此,當代法官判案也是一種對社會價值進行全方位的理性的分析取舍過程。而這些理性的分析判斷,法律價值的取舍,社會公平正義的平衡,多種法律解釋方法的運用都離不開法官個人豐富的社會閱歷。一個只懂法律不懂生活的人是不能當法官的。
三、有廣泛的社會科學知識
法學作為一門學科,其內容豐富多彩,法學理論科學而嚴謹。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一些新的糾紛和科技化的犯罪等日益突出,法官作為法學知識的傳播者和法律的實施者更要具備廣泛的社會科學知識,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就是這個道理。譬如一名審理知識產權案的法官就應當對相應的知識產權有相應的了解,侵權案件就應當對鑒定結論有一定的理解等等。一個不懂得科學的法官不是一個嚴謹的法官。
四、剛正不阿的脊梁和鐵面無私的公心
法官作為正義的守護神,應當具備剛正不阿的脊梁和鐵面無私的公心。法官應當敢于獨立思考,敢于堅持正確的立場,排除一切外來壓力和干擾,克己奉公,清守廉潔,鐵面無私。一個趨炎附勢、利欲熏心的法官不是一個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