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法院五條措施推進與行政機關良性互動工作
作者:徐云方 發布時間:2014-08-06 瀏覽次數:806
為提高行政審判和行政執法水平,促進依法行政與行政審判之間的良性互動,及時有效地從源頭上預防以及在訴訟中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丹陽法院全面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互動,取得了積極成效。
加強信息溝通與共享。法院及時向法制辦通報、交流重大工作部署以及上級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發布行政審判年度報告。法制辦及時向法院通報交流重要的行政執法工作部署、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項和舉措。雙方研究確定當年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互動工作重點計劃,為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的良性互動奠定基礎。
召開聯席會議、座談會,開展聯合調研。法院定期與行政機關召開聯席會議、業務座談會,及時參與市重點項目所涉及問題協調會,應邀為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和執法技能培訓。法院與行政機關就行政執法相關問題展開調研,分析原因,提出對策。
為政府重點工作提供法律指導與服務。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對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積極建言獻策,為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提供法律意見和法律服務。先后為正在推進的大項目建設提供法律咨詢和建議,為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出臺提出意見,促進項目建設順利推進,有效避免和化解矛盾糾紛。
強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與司法建議工作。充分利用互動平臺積極配合法制辦做好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2012年至2013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均達到100%。針對行政審判中發現的涉及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中出現的問題,采用個案口頭通報、發出書面司法建議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規范行政行為。
借助互動平臺,完善行政案件審理機制。對涉訴行政爭議相對集中的部門,法院及時與政府法制辦聯系,由法制辦指導相關行政機關與法院及時溝通,相互配合,共同解決行政爭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