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海陵法院舉辦的第二期精品案件沙龍上,由于律師的參與,原來定位在為青年法官提升業務水平提供觀摩平臺的活動,卻意外地擴展了功能,在差異觀念的碰撞聲中迸發出一個個創意“火花”。

 

當日1530分,在印有大幅標徽的背景下,主題人宣布“沙龍開始”。緊接著,該院3名資深法官和一名辦案骨干先后走到前臺,伴隨著PPT投影,各自介紹了一起精品案件的辦案過程和心理體驗。隨后按照活動預定程序,展開了青年法官提問和與會律師發表意見階段。

 

這次沙龍活動邀請的四名律師從大到法律共同體的互信合作、小到訴訟程序中應注意的問題、細到體現沙龍的活躍氣氛等方面與法官們進行了交流互動。整個過程沒有慣常的表揚和肯定,只有滿含善意的思想碰撞和融合。現場不時傳出輕松的笑聲。

 

當該院立案庭一名陳姓法官剛剛介紹完如何通過不懈的努力使一起纏訪多年的信訪案件得到化解時,泰州學院副教授、律師凌晨說:“涉法涉訴信訪是一個多年無解的難題,僅靠法院自身力量去解決是遠遠不夠的。為什么不引入社會第三方力量介入呢?”

 

話音剛落,全場為之一振,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所在的方向,場內頓時一片寂靜。他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接著說:“律師比法官更接近當事人,更容易與當事人溝通,當事人也許更信任律師,讓律師參與信訪接待效果會更好。”

 

似乎對此創意已有過一段時間的考慮,凌教授還進一步介紹了律師在信訪接待中應當出具意見書而不僅僅是表達口頭意見等等具體設想。主辦方海陵法院的代表立即表示愿意嘗鮮,并誠懇邀請凌教授演繹先例。在場人員立即自發地報以掌聲。

 

或許是受寬松融洽的氛圍所染,青年法官的提問也一改沉悶膚淺,體現出教學相長的特點。有畢業于法學名校的青年法官緊扣精品執行案件,就法官對不依法主張權利的當事人采取“以情感人”策略的界限以及可持續性、如何體現司法權威性等問題向資深法官請教。對上述問題,回答問題的法官似乎準備不足,但稍后他即從法官在具體執行實務中的困境和所須的辦案藝術角度予以了回應。折射出兩代法官的視角差異,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