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構建金融誠信平臺 打造商事誠信合力
作者:高棟明 吳歡 發布時間:2014-07-21 瀏覽次數:824
為發揮司法對社會誠信建設的示范和推進作用,常熟法院立足執法辦案,緊貼商事審判工作實際,著力打造商事誠信,作為司法為民和深化社會管理創新的有效途徑和實踐載體。
今年5月16日,常熟法院邀請了該市16家商業銀行、5家擔保公司、5家小額貸款公司及市金融辦、銀監會、人民銀行、金融糾紛調解委員會召開金融審判年度會議,圍繞金融審判實務、合力化解金融糾紛、維護金融生態環境展開,并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向與會代表征詢對法院“四風”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發揮金融監管部門主導作用。通過金融機構對系統性風險的監測、預警和處置工作,維護區域金融安全穩定。常熟法院聯絡相關部門做好企業和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建設工作,采集地方非銀行信用信息,打造信息共享平臺,推進區域征信體系建設。建立起金融誠信信息共享、糾紛多元化解共建制度,共建部門之間互通金融誠信信息,特別是重大企業危機、批量訴訟爭議、突發巨額財產保全等。完善共同調研機制,定期分析存在問題,研究制訂經濟運行中涉金融風險的化解機制。
完善金融糾紛解決模式。指導金融機構完善約定文書送達地址機制。要求金融機構在簽訂合同時要求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擔保人簽署文書送達地確認書,以避免因受送達人拒簽、下落不明等造成的訴訟延擱。共建部門共同梳理和界定惡意逃廢債和棄企行為,嚴厲打擊債務人不誠信行為,提高金融案件訴訟效率,依法維護金融債權。法院指導金融糾紛調解工作,防范虛假訴訟,對符合條件的人民調解協議及時進行司法確認。
健全金融信息通報制度。定期通報金融企業的不誠信行為,并提出相應司法建議,如每月通報金融案件審判態勢、定期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逐案通報破產企業負有責任的股東高管名單等信息。各金融機構每月通報批量擬訴情況,提前通報需要進行巨額財產保全的情況,以及潛在的重大企業危機信息。創建共建部門的例會制度,共建例會分為年度固定例會和臨時專項例會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