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官協會律師協會牽手共建法律職業共同體
作者:慈延年、楊梅花、周媛 發布時間:2014-07-15 瀏覽次數:803
為建立相互尊重、相互協作、相互獨立、相互監督的良性互動關系,搭建規范、有序、暢通、有效的交流平臺,共同推進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共同營造透明、公正、高效的司法環境,共建法官與律師職業共同體,共同維護法律權威與社會正義。
“法官與律師擁有法律職業者共同的職業尊榮、職業價值、職業理想,兩者關系不僅休戚相關、榮辱與共,而且在追求、尊崇法治上則是殊途同歸,是一對共同體。”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榮的這番講話,得到了法官和律師代表的廣泛認可。
該框架協議共有8條22款內容,不僅就如何推進職業平等互尊方面提出了增進職業互相尊重、共同維護訴訟秩序、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等三點建議,并明確了“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恪守法官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法官和律師不得向當事人、新聞媒體或在公共場合發表相互貶損指責、可能激化矛盾、干擾正常審判執行秩序、影響司法權威的不當言論”、以及“法院為參加庭審的律師提供暫歇場所和停車方便”等具體內容,還就強化業務配合協作,提出了強化訴訟代理責任、共建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共建涉訴信訪化解機制、共建防范冤假錯案機制等四項機制,并強調法官協會、律師協會應當加強溝通,及時反饋或提醒法官在司法活動中或律師在執業中遇到的問題,特別針對無罪辯護、虛假訴訟、虛假陳述、關聯案件、徇私舞弊等問題進行充分交流。
協議還就完善業務會商交流建立工作會商、意見征詢、業務交流等三項制度,其中規定凡是律師在執業中需要法院統一規范或明確指導意見的,可通過律師協會向法官協會反映。法官協會和律師協會還將以座談會、研討會或者合作申報課題等形式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業務交流,并加強法院相關業務庭與律師協會各專業委員會的對接,共同探討研究疑難復雜及新類型案件。對重大敏感案件、媒體聚焦案件,必要時可舉辦專門聯席會議,交換彼此認識。
為避免協議內容“停留在紙上”,推動協會共建機制走向常態,雙方將定期開展法官與律師職業互評活動,法院和法官協會應聽取律師界對法官審判作風、司法能力、職業道德以及法院審判執行工作、隊伍建設的評價和建議。司法局和律師協會應聽取法官對律師執業能力、法庭紀律、職業操守以及隊伍建設的評價和建議。同時,將完善對法官、律師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查處反饋機制,相關處理情況應相互函告或在聯席會議上通報。法院、法官協會與司法局、律師協會為對方開展的案件評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提供便利,并嚴格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