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某化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先生到常熟法院,提前兌現了清償債務的承諾。他握著執行法官的手,連連稱贊,說:“如果不是你們靈活執法,給我公司喘氣的機會,我公司早就垮掉了。”

 

20127月份,周先生的公司因資金斷鏈,出現嚴重的經營困難,一度停止了營業,處于破產邊緣,周先生為了使公司起死回生費盡周折。不想屋漏偏逢連夜雨,另一家化纖公司就在此時向常熟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周先生的公司支付所欠貨款45萬元,并對公司的機器設備申請了財產保全。判決后,權利人于20133月申請強制執行,幾乎將周先生公司的重生之路“堵死”。虞山法庭執行法官了解到雙方公司長期以來存在業務往來,申請人也是迫于周先生公司的經營現狀,存有疑慮,才起訴并申請財產保全的。執行法官聽取了周先生對被執行公司狀況的分析后,親自到居委會了解情況,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認為這家公司原本是經營不錯的,20127月是因為投資失誤加上趕上淡季才導致經營困難,而且這家公司負債不是太多,如果法院執行措施上能幫一把,公司還是有“重生”希望的。為避免“兩敗俱傷”的后果,執行法官開始有針對性地做雙方工作,多次組織雙方協調,讓申請人詳細了解周先生公司的發展前景,重拾信心。201310月,在周先生愿意用自己個人名下的部分財產折抵部分債務,并對未來的分期付款義務提供個人保證的情況下,申請人表示愿意與其和解,并達成一致協議,按照協議,最后一期付款時間為20176月底。周先生的公司就此得到了喘息的機會。

 

幾個月后,法院也了解到,被執行公司已經步入正軌。20146月底,在該公司承諾的第一期還款時間就要到來的一天早上,先生如期來到了法庭,一次性付清了公司所欠貨款,提前兌現了承諾。申請人與先生公司也繼續發生業務往來,雙方再次踏上合作伙伴軌道。先生及其公司誠信付款的行為,不僅獲得了對方公司的贊許,也讓執行法官們倍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