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上午,如東法院院長婁宏春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及15名刑事被告人、8家被告單位的虛開增值稅發票一案,縣檢察院指派副檢察長石金山出庭支持公訴。

 

開庭前,院長婁宏春認真查閱了卷宗,并精心準備了庭審提綱。因案件所涉個人及單位對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本案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盡管該案涉案被告多(涉及15名被告人,8家被告單位),案件信息大,案情相對繁雜,但在婁宏春院長的主持下,整個庭審過程有條不紊,數十人的庭審現場也井然有序。

 

推行院長、庭長直接辦案或參與合議庭審理案件,是上級法院近年來提出的一項重要號召,也是法院系統化解人案矛盾的一項重要舉措。如東法院院長婁宏春不僅在各種不同場合強調院庭長帶頭辦案的重要示范意義,更是以親自辦案的實際行動引領院庭長辦案的良好風潮。

 

繼今年49日審理朱某、姚某犯貪污、挪用公款、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罪一案,424審理南通市公安局港閘分局信息公開一案,此次案件審理已是如東法院院長婁宏春在三個月內第三次參與案件審理工作。從開始的側重案件開庭審理的示范性,到如今逐步開始審理重大疑難案件、群體性案件以及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院長辦案已經不再僅僅停留于庭審的示范意義,而是逐步實現了常規化、制度化,這對于推動如東法院優秀法官向審判一線聚集必將起到良好的標桿示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