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529,句容法院審結一起癡呆女子被性侵犯的強奸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被告人王某雖然已經是59歲的花甲的年紀,可是身體強健,和42歲的被害人李某是兒女親家關系,李某雖然外形和正常女人沒什么二樣,可是熟悉的人都知道,她的大腦有些不清楚,在農村俗稱“呆子”。200610月的一天上午,王某在看護果園時遇上閑逛的親家母李某,說笑之間對風韻尤存的李某起了色心,遂在果園看護棚里與半推半就的李某發生了性關系。

去年5月,回娘家的李某之女發現母親有些異常,帶到醫院檢查發現竟是懷孕7個月了,遂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經公安機關偵查、醫院鑒定,王某系犯罪嫌疑人并與胎兒有直接血緣關系,進一步醫學鑒定確定,李某系輕度發育遲滯伴精神障礙,系無性防衛能力的精神病人。20071228,王某被抓獲歸案。法院審理認為,即使被害人是在貌似自愿的情況下與被告人發生關系,但因被害人系無性防衛能力的精神病人,被告人明知其是癡呆患者仍與其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應予以懲處,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此案雖已審結,但從側面也反映出一個普遍的社會性的問題,那就是癡呆女子在日常生活中,常會遭到性侵犯卻不易被發現,大部分分成了隱形的強奸,誰又來保護她們性安全?在此案中,若非胎兒的DNA簽定等措施,光靠癡呆的被害人指證很難鎖定罪犯;同時罪犯也大都存有僥幸心理,還有相當一部分法盲以為只要對方不反抗就不構成強奸罪。所以,對癡呆女子的保護,光靠刑事打擊和家人的關注還是遠遠不夠的,加強普法教育也絕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