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機動車司機或乘客在道路邊下車,因不注意后方來車貿然開門撞倒騎車人的事故時有發生,冒失之舉引發的事故輕則致傷、致殘,重則可能致人死亡,必須引以為戒。近日,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謝某因開車門致人死亡,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21年8月14日傍晚,謝某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海安市城東鎮某地段,將車輛??吭诼繁眰鹊姆菣C動車道內,發現駕駛室車門未關好,在推開車門準備重新關好車門時,未注意觀察,所推開的駕駛室車門左下方與姜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前部發生碰撞,致姜某跌倒受傷,兩車受損。

事故后,謝某主動報警,并滯留現場等候處理,姜某因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海安法院審理后認為,謝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案發后,謝某與被害人達成刑事和解協議,并按協議履行完畢,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以從寬處罰。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的發生提醒各位司機、乘客們,下車前一定要謹慎觀望周圍環境,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勿讓小動作釀成大危害!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