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一名送水員在為客戶維修飲水機時掉入黑洞中摔傷,而客戶卻百般推卸責任,6月19日,徐州市泉山法院對這一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作出判決。

2007年11月13日徐州敬君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五藥店因飲水機損壞致電胡大祥公司要求維修,送水員張園接到電話后即前往維修,但因不知藥店內距飲水機一米處以白色泡沫板覆蓋的地面下有一深達兩米的空洞,其在維修時一腳踏空,摔入洞中受傷,經醫院診斷為胸腹外傷、多發肋骨骨折、左氣胸、左胸腔積液,僅醫療費就花去5000余元。對這一損害事件的發生,徐州敬君堂醫藥公司卻認為,張園進店維修飲水機未經公司人員同意屬擅自闖入,因此對其損傷,公司不負賠償責任。無奈之下,張園起訴到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園系經電話通知前往藥店維修飲水機, 敬君堂醫藥公司雖主張其系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店內,但該主張顯與常理相悖,依法不予采信。藥店明知店內地下空洞存在安全隱患,卻僅采取了以泡沫板覆蓋的方式進行防范,尚未達到足以安全的程度,因此, 敬君堂醫藥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判決敬君堂醫藥公司賠償張園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8000余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