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劃公積金 巧破“骨頭案”
作者:朱劍峰 童旭 龔甬鈺 發布時間:2008-06-18 瀏覽次數:1269
本網無錫訊:近日,在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骨頭案”被圓滿執結。這是濱湖法院按照“窮盡財產線索、窮盡執行措施”的辦案要求,通過扣劃住房公積金破解“執行難”的成功先例。
紀某的丈夫諸某在生前因病向其親戚借款1萬元,原本講好盡快歸還,沒想到諸某在2007年1月不幸去世。該親戚幾次討要借款無果,便在同年5月將紀某告上法庭,要求紀某歸還丈夫諸某生前的借款。法院判決支持了該親戚的請求,但此時紀某已從單位下崗,家中沒有存款亦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原先居住的房屋也被丈夫生前變賣了,案件的執行似乎到了“山窮水盡”了地步。但執行法官并沒有放棄,在又一次詢問紀某財產情況時,紀某一句不經意的回答“她和丈夫諸某原先都是某公司的職工”提醒了執行法官,是否諸某原單位會為職工交納住房公積金呢?經過一番查找,果然發現紀某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帳戶上的有近2萬元的住房公積金。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執行法官馬上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負責人溝通,在他們的協助下,順利地將這筆錢扣劃至法院。拿著這筆“遲到”的借款,申請人激動地說“我以為該筆借款沒指望了,真是沒想到還能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