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67,句容法院后白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這起原本看似非常普通的案件,卻在三名原告相攙走進法庭的一刻,讓人感到一種無法排解的哀傷。

2008419中午,家住句容市區、從事個體運輸業的張某,在家與妻子和十歲的兒子共進午餐,他邊啜著白酒,邊詢問兒子陽陽近期在學校的表現和成績,一旁的妻子孫某則一邊給兒子夾菜,一邊提醒張某等會要給客戶送貨不要喝酒。飯桌上,融融親情在不經意間流露。他們都沒想到,這是他們全家最后一次共餐。飯后,張某沒有休息便與妻兒告別,騎上了他送貨用的正三輪摩托車,冒著蒙蒙細雨,去給客戶送貨。雨中能見度下降,加之酒精的麻痹作用,張某未能及時發現前方路邊臨時停靠的貨車,等到他發現想減速避讓時,已經來不及了,不到四十歲的生命瞬間殞滅……經公安部門認定,雖然臨時停靠的車輛沒有完全靠邊停到安全位置,但張某仍需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

聽聞丈夫的死訊,妻子孫某一時之間悲痛欲絕,但逝者已矣,生者仍要繼續活下去,而且陽陽才十歲,張某年逾六旬的老母親王某也需要奉養。走投無路的孫某希望通過法律來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于是攜其母、其子向法院提交了訴狀。

200867,端午節的前一天,句容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三原告孫某、王某和陽陽相攙走進法庭,不同于孫某和王某臉上難以掩飾的哀痛表情,十歲的小陽陽應該是第一次進入法庭,第一次親歷庭審,他的臉上更多的是對眼前事物的新奇,這張左顧右盼的充滿童真的臉與身旁的哀痛的表情形成了鮮明對比。再觀被告席,三位被告除了事故中臨時停靠的貨車司機胡某到庭外,該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及掛靠的揚州某運輸公司均未到庭,而家住沭陽農村的胡某也是一臉愁苦,可能是在為將要付出的對他來說數目不算小的賠償金而愁吧。該案經審理后當庭宣判,除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原告方11萬余元的賠償外,由于張某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經責任分割后,另兩被告賠償三原告人民幣10萬余元,賠償款共計21萬余元。

21萬,一個生命被“買斷”。但仔細一想,更準確地說,“買斷”這生命的不僅僅是這21萬,更有對法律的漠視,對生命的輕忽。仍舊是那句“逝者已矣”,但生者所要面臨的除了情感上的傷痛,還有心靈上的創傷,還有生活上的困難,還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