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錢吃飯攔劫他人 搶劫未遂被判刑罰
作者:曹小萍 發布時間:2008-06-18 瀏覽次數:1251
本網南通訊:近日,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搶劫未遂案件。因無錢吃飯,被告人張某用在路邊撿到的菜刀攔劫他人,在拔刀威脅被害人時菜刀掉落在地,被害人乘張某撿刀之際騎電動自行車逃離現場。該院經庭審以搶劫罪(未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判決后張某十分后悔,表示服判,并決心好好改造、痛改前非。
安徽人張某剛到南通某物流公司打工六天,因家庭瑣事與家人鬧了矛盾,在朋友家喝了點酒后仍覺饑腸轆轆,于凌晨時分獨自在路上游蕩時撿到一把菜刀,便萌生了用菜刀攔劫他人索要吃飯錢的想法。于是張某將菜刀藏于腋下,來到南通市港閘區某公交站臺附近,看見一獨自騎電動自行車的陳某經過,即上前將陳某攔下,稱自己沒有吃飯向其索要人民幣10元,遭拒后,張某在從腋下拔出菜刀對陳某進行威脅的過程中,不慎將菜刀掉落在地,陳某見狀乘張某彎腰撿刀之際騎電瓶車逃離現場。法院根據張某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對張某減輕處罰。張某為劫取十元錢換得了一年的鐵窗生活,代價是沉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