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父母被撞雙亡 不孝兒盡情吸毒揮霍賠償金
作者:戚新明 王景 發(fā)布時間:2008-06-11 瀏覽次數(shù):990
本網(wǎng)揚州訊:俗話說“毒品猛于虎,是碰不得的”,為了尋求刺激,幾次三番被強制戒毒都未擺脫毒癮,幾年內(nèi)將父母幾十萬的死亡賠償金吸食一空不算,還邀請他人一同吸食,受到了刑法制裁。近日,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讓人痛心疾首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朱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被告人朱某某,杭州人。其父母在十幾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中喪生,遺留了幾十萬的死亡賠償金給他。與年邁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缺乏管教,朱某某從最初的逃課打架發(fā)展到吸食毒品,曾因吸食毒品海洛因,于1999年3月被杭州市公安局強制戒毒4個月,于
高郵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吸毒本身并不構(gòu)成犯罪,但被告人朱某某在其借用或其住宿的賓館房間內(nèi),容留魏某等5人吸食毒品3次,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為已構(gòu)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依法應(yīng)予懲處。法院據(jù)此作出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