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位普通的女性,沒有驚天動地的事跡,也沒有氣壯山河的話語;

她,像一株小草,默默無聞,樸實無華;

她,似一團火,將自己燃燒出的光和熱無私奉獻給每一位當事人,撫慰著他們受傷的心靈;

她,以身單力薄的雙肩撐起了維權護法的天平,用剛柔并濟的性格譜寫了一曲曲正義的凱歌。

她就是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現年53歲、身患腦血管痙攣、血細胞減少癥、偏頭痛肩椎病等仍堅持執行一線的女法官。

一次記者采訪引出感人的故事

去年11月的一天,大豐市廣電局新聞專題部兩位記者扛著攝象機受一位婦女的邀請來到大豐法院采訪執行女法官朱桂蘭主持正義、急當事人所急、清正廉潔、依法辦案、以實際行動消除外地當事人的顧慮、不愧為司法為民的好法官

那是2003年,因劉金德負心出走、夫妻感情破裂,其妻李鵑向湖北宜昌法院起訴離婚。一份調解協議書結束了一段幾年的感情。協議書中,女兒給了李鵑,劉金德承諾付給女兒撫養費每月220元。

20067月,李鵑被查出患上了乳腺癌中期,經濟一落千丈,跟女兒靠拿低保過生活。離婚后,當初承諾給付撫養費的劉金德一分錢也沒有出。去年7月,李鵑來到大豐法院將前夫劉金德告上法庭,要求將孩子的撫養費提高到每月400元。由于劉金德拒不到庭,大豐法院作出缺席判決,判令劉金德給付撫養費用。前有調解協議,后有法院判決書,但是劉金德始終不露面,法院的判決生效后,李鵑又來到大豐,向法院申請執行,但劉金德仍下落不明。法院經過多方尋找線索,查封了劉金德的轎車。承辦法官朱桂蘭做了大量工作,通過劉金德的父母以及同學、朋友等,終于找到了劉金德,將其司法拘留。經過她以案釋法、耐心疏導,從構建和諧社會角度談到人與人之間的和睦,才有大家的穩定與和諧;又從父女之情和良心,法律和道德對其進行教育,通過她多次的引導說服教育,在道德和良心的譴責下,在真情感染下,在法律的威嚴下,劉金德的家人履行了兩份法律文書的標的,合計人民幣13698元的撫養費。

當她拿到這筆款時,感激地說:“一個弱女子遠赴他鄉追討,自己實在不抱希望了。但在大豐,大豐法院的法官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沒有地方保護主義,盡力維護弱勢群體的利益,使我終于如愿追討回了女兒的撫養費,太感謝大豐法院,太感謝大豐法院的法官!”

對困難的當事人應優先維護其權益

多年的執行經驗告訴她,寫在紙上的法律是生硬的,但實踐中的法律應是有人性的,人性化執行與在訴訟中對貧弱當事人的救助同等重要。因而,朱桂蘭同志在執行中還講一個“柔”字,去年十一月的一天,姚某因長期患尿毒癥,每星期要做二、三次血透,急需錢看病,但因原工作單位改制,姚某下崗單位欠其12000多元,姚某經仲裁后,申請執行,但被執行人就是不履行。朱桂蘭先后67次做被執行人的工作,要求其盡快履行義務,但法人代表就是不出面,讓其辦公室主任出面協調都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申請人既找領導,又追法官,這是救命錢,朱桂蘭對她說這情況我清楚,我們會想辦法執行。后來朱桂蘭多方打聽了解,發現法人代表正要出門,迅速采取執行110行動,將被執行人拘留,這時被執行人主動要求履行義務,如數將12000元全部給了申請人,并對該當事人講:你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對你這些生活確有困難的,我們在工作中會優先考慮的。這位女人感激地連聲說:太感謝你們了。第二天上午就給法院送來了一面錦旗公正執法、一心為民

女同志執行不比男同志差

執行工作的特殊性表現在工作的流動性比較大,工作的時間也不固定,接觸的執行對象更是形形色色。這樣一項工作沒有堅強的意志是做不好的,而朱桂蘭同志卻一股“韌”勁,總是與局內男同志一樣風里來、雨里去。她經常說:“女法官執行不比男同志差。”一次,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因要將被執行人李某家的房屋抵給申請人,李某家的家具等物必須搬出,但李某家無人問津此事,執行法官不得不自行搬運。面對比自己還高的衣櫥,她沒有退縮的意思,而是與其他同志一道盡自己最大力氣搬。直到中午120分,她才與別的同志吃了點方便面。回來的路上,局內的同志開玩笑說:“沒想到你的力氣還真不小呢!”她卻說:“為了盡快執行,我干了,大家不就少干了,案子也就能提前執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