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多年,出庭作證還是第一次”-淮安楚州:警察出庭作證
作者:孫國庭 胡亮亮 發布時間:2008-06-04 瀏覽次數:1074
本網淮安訊:淮安楚州區法院在審理一起盜竊案過程中,被告人辯稱其在偵查階段的認罪供述是受辦案警察逼供和誘供所為,請求法庭判決其無罪。為了查清事實,
三名作證警察坦言,辦案多年,出庭作證還是第一回,此次在莊嚴的法庭上都作了實事求是的陳述。楚州法院刑庭庭長王寶奇是審理該案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王寶春參加了審理,據他們介紹,證人出庭作證有助于查清事實,提高審判的質量與效率,但目前證人出庭制度尚缺乏理論、立法和觀念等諸多方面的足夠支撐,此次警察的出庭作證是一個十分積極的信號。
本案的被告人王某因在一公司財務室盜竊現金19000元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