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糾紛法官調 一代和解兩代笑
作者:范晟程 發布時間:2008-06-02 瀏覽次數:718
本網無錫訊:同村村民因小糾紛鬧上法庭,法官通過委托雙方當事人各自的兒子參與調解,雙方終于握手言和。日前,宜興法院圓滿審結了一起長達近二年的鄰里糾紛。
2006年7月,某村村民孫某與同村宋某因田間放水問題發生爭執甚至導致斗毆,孫某因此受傷住院治療多日。經當地公安機關調解未果,孫某在氣憤之余于2008年4月將宋某告上了法庭。
宜興法院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考慮到,盡管本案案情簡單,權利義務清楚,但如果簡單地一判了之,可能會導致雙方間的矛盾更為激化。中華民族的傳統觀念是遠親不如近鄰,化解鄰里糾紛的最佳辦法是讓雙方握手言和。但是,本案原、被告均年事已高,思想固執,讓雙方直接調解效果未必理想。于是,便先與雙方都已成年的兒子取得聯系,進行溝通,從法理和情理上耐心與他們進行交流,取得他們的支持,然后由兒子們去做各自長輩的思想工作。在承辦法官與晚輩們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了和解協議,原告當即向法庭撤回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