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人生:我無悔的選擇-記豐縣法院刑庭庭長王紅衛
作者:宋會譜 發布時間:2008-05-27 瀏覽次數:1995
王紅衛是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刑庭庭長。作為一名基層法院的青年法官,王紅衛積極踐行“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始終以一顆“為社會伸張正義,替群眾主持公道”的赤誠之心投入審判工作,贏得了組織的信任和群眾的擁護。他先后被授予“徐州市文明法官”、 “江蘇省人民滿意法官”、 “江蘇省優秀法官”、“徐州市勞動模范”、“徐州市首屆十大法治人物”和“江蘇省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等稱號,并榮立過個人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三次。
廉潔高效抓審判,當事人說他是值得信賴的人
“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王紅衛深知法官的行為代表著法院的形象,其作風狀況如何,直接影響到司法的尊嚴,要做一名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法官,必須清正廉潔。在這方面,王紅衛交出了令人滿意的答卷。
2006年10月的一天,一名中年男子走進了王紅衛的辦公室。來人自稱是為王紅衛的同學李某捎一封信,說完就從口袋里拿出一封信,放到王紅衛的辦公桌上轉身就走了。當王紅衛將信拆開后,10張百元鈔票和一張紙條展現在眼前:“王庭長,趙某盜竊一案,請多關照。一點心意,請笑納。”看完紙條,王紅衛想起老同學李某幾天前曾打電話為他的表弟趙某說情,當時礙于老同學的情面,王紅衛只是婉轉地說此案正在審理中,讓其相信法律會做出公正判決的。沒想到老同學竟來了這一手!王紅衛立即撥通了李某的電話,通知其把錢取回,李某說什么也不肯。后來,王紅衛將1000元交給內勤,抵了被告人應交納的罰金,該案最后依法得到公正處理。
王紅衛常說“遲到的正義就是非正義”,在追求公正的同時,他始終要求自己和全庭同志快審快結,盡量縮短審限。在接到案件的當日,無論時間再晚都要及時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在不違反法定期限、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同時,他給自己和全庭定了一個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不超過15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不超過9天。他主審的被告人史某等人盜竊、尋釁滋事、組織越獄一案,6個被告人、3個罪名、50多起犯罪,卷宗摞起
以身作則挑重擔,同事們說他是壓不彎的“金剛”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基層法院受理的疑難、復雜案件也越來越多。作為刑庭庭長,王紅衛首先考慮的是怎樣辦好案件,怎樣做好全庭的工作。為此,他堅持以身作則,勇挑重擔。庭內最為疑難、復雜的案件,幾乎全由他主辦。
2005年8月份,豐縣法院受理了全國首例網絡色情案,因法律及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定且無先例可循,審理起來難度很大,王紅衛自告奮勇主審了該案并很快進入角色。在開庭前3天,他每天都呆在辦公室,整理有關的法律文書,草稿紙寫了上百頁,每天他都是晚上12點才回家。在清晰掌握案情的基礎上,他向院黨組提交了周密的審判方案,于
同事們常說王紅衛是院里的金剛,有干不完的活,有使不完的勁。但事實上,王紅衛的身體并不好。2005年初,由于長期廢寢忘食的工作使王紅衛患上了胃病。一次開庭時,他感到身體不適,庭審結束后,到醫院一檢查,竟發現自己胃部患有腫瘤,醫生建議住院治療,可是因手頭的工作太多,實在難以抽出時間來治病,治病的事就一拖再拖。時間一晃就是2個年頭。直到2007年3月病情惡化,王紅衛被家人強行送進了醫院進行切除手術。在治療期間,躺在病床上的王紅衛想的仍是案子和工作。為不讓單位的同事擔心,手術幾天后,傷口還未完全愈合,他就回到了單位,上午打化療針,下午堅持正常工作。經過四個多月的化療醫治,病情竟奇跡般的痊愈。重病能擊垮弱者的意志,但它也同樣能驗證強者的堅強。經過這場大病,王紅衛感慨萬千,他憑著堅強的意志戰勝了病魔也戰勝了他自己!
甘舍小家為大家,王紅衛說法官人生是他無悔的選擇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也都有自己的親情。王紅衛也和常人一樣上有老下有小,但作為一名刑事法官,為了工作,他卻很難像常人一樣與老人、孩子共享天倫之樂。
前不久的一天,王紅衛的妻子生病了,王紅衛不得不親自送孩子上學。然而滿腦子都是案情的他,不知不覺地把自行車騎進了法院的大門。孩子在身后拍著叫了起來:“爸爸,你把我帶到這兒來干什么?”這時,他才發覺只顧想著案件,竟忘了身后的孩子。孩子埋怨地說:“爸爸,以后再也不要你送我上學了!”面對氣呼呼的孩子,王紅衛的內心充滿了歉意。
對家庭王紅衛雖然滿懷歉意,但他仍說:“做一名好法官是我一生的追求和理想,為了審判事業,我對正義的追求將永不止息,法官人生是我無悔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