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天災無情人有情,在四川汶川發生大地震后,張家港法院為涉災地區案件一路亮起綠燈,確保最短時間內解決災區當事人的實際困難,全力維護災區當事人的合法權益。5月23日,該院就通過開辟綠色通道,快速高效執結兩起四川災區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民間借貸案件,并于當日將執行款項匯至當事人帳戶,積極為災區群眾排憂解難。
申請執行人高某幾年前從四川嫁入張家港市,離婚后又回到四川成都老家。今年5月初,高某向該院申請執行,要求樊某、袁某分別支付欠款及逾期付款滯納金1200元。受理此案后,該院執行人員于5月12日分別向兩名被執行人郵寄了執行令,要求其在5月25日前履行義務。
然而就在執行令發出不久后,四川汶川發生8級大地震,損失慘重。5月21日下午當得知申請執行人正處于重災區,地震發生后無家可歸,現居住于政府搭建的帳篷內這一情況后,該院當即研究部署,決定開辟綠色通道,特案特辦。5月22日清早,執行人員就前往兩名被執行人的住所、老家以及兩人經常出沒的地點進行尋找,在尋找未果的情況下,執行人員又立即向院領導匯報。為確保災區當事人的生活,該院領導當即決定從執行救助資金中撥付相應款項以解當事人燃眉之急。5月23日,就在該院即將劃撥救助資金之時,兩名被執行人在收到法院留置的傳票后也來到法院,在經過執行人員耐心教育后,兩名被執行人表示愿意支付欠款本金1000元,但對于200元的滯留金則不愿意支付。在獲悉這一情況后,執行人員又耐心地對兩名被執行人做思想工作:發生大地震后高某居無定所,生活艱難,全國上下也在齊心協力賑災救災,作為兩名被執行人更應自覺履行義務。滯納金的產生,也確系兩名被執行人未按約履行所致……通過執行人員發自肺腑的一番勸說,兩名被執行人受到了觸動,隨后當場自覺履行了欠款、滯納金計1200元。在收到執行款項后,執行人員又當即根據高某提供的銀行卡號,將兩筆執行款匯劃至其帳戶,為高某解了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