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連襟家建房致堂兄重傷 自己賠錢又獲刑
作者:季渭清 發(fā)布時間:2008-05-26 瀏覽次數(shù):719
本網(wǎng)南通訊:被告人陳裕平因連襟家建房與其堂兄交涉時竟揮鍬傷人,近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被告人陳裕平的連襟陸建東家建房,由被告人陳裕平的堂兄陳亞平承包施工。2008年3月20日7時30分左右,被告人陳裕平因陳亞平?jīng)]有到陸家施工,并打聽到陳亞平到本鎮(zhèn)斜橋村十三組樊祥平家去施工,即到樊祥平家找陳亞平,在兩人交涉中,當陳亞平稱人手不夠不去陸建東家施工時,被告人陳裕平即用煤鍬拍打了陳亞平的左腰部一記,致使陳亞平脾臟破裂,行切除手術(shù)。經(jīng)法醫(yī)鑒定,陳亞平所受損傷已構(gòu)成重傷。案發(fā)后,被告人陳裕平主動到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對陳亞平進行了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裕平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陳裕平犯罪以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且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有悔罪表現(xiàn),故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