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521上午,睢寧法院刑事審判庭正在公開審理一起交通肇事案,然而,今天開庭的地點不是在莊嚴的法庭,而是在被告人家中。

在庭審現場,一切都是那么的簡陋,只有一張方桌和幾把小凳子。合議庭成員、書記員、公訴人都圍做在方桌前。被告人楊凱在法警和其家人的攙扶下坐在椅子上。一場特殊的庭審就這樣開始了。

案情是這樣的:20083106許,被告人楊凱駕駛cq1460中型罐式貨車,沿G104線由西向東行駛至853KM處時,違反《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借道通行,未讓所借道路內行駛車輛優先通行,撞上相對方向陶新軍駕駛的變形拖拉機,致陶新軍及車內乘車人胡紅章嚴重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當場死亡。被告人楊凱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楊凱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自己的右腿也被砸成粉粹性骨折,無法行走。320,楊凱被取保候審。429,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睢寧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領導對此案的審理高度關注,決定由佟玲法官承辦此案,庭長黃正席親自擔任審判長,特邀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考慮到此案的特殊性,為了既能彰顯人文關懷,又能不耽誤辦案期限,使案件正常審理,經研究決定到被告人家中開庭。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庭審在有條不紊的進行。在被告人陳述環節,被告人楊凱激動地說:“我是一名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沒有想到法官能到我家開庭,我一定認罪伏法,爭取寬大處理”。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合議庭經評議后,當庭宣判被告人楊凱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