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520,張某代表31位工人將一面寫有職工權益的保護神的錦旗送到新沂法院,感謝執行法官在一天之內為他們追回拖欠十個月的血汗錢,今天我們終身難忘

20071月,張某等31名職工通過中介與王某簽訂用工合同,到王某工廠中加工毛絨玩具,合同約定每月工資底薪800元,按件提成。第二天張某等人準時來到這家工廠上班。前兩個月工資發放正常,但從20073月開始,王某以企業效益不好為名,每月僅發放300元生活費,工人多次索要,王某以種種理由推托,最后王某以工人加工玩具不合格為由,扣發下余工資30000余元。張某等人多數是下崗職工,每月就以工資維持生活,被扣發工資后,家庭生活每況愈下。眼見著血汗錢打水漂,無奈之下,200711月張某等人來到新沂法院起訴王某要求支付下余工資。

法官為了讓工人們能盡早拿到工資,519,執行法官并分兩路,一路跑遍了新沂所有的銀行,通過耐心仔細的查詢,凍結了王某賬戶上的存款20000元,另一路來到王某的工廠,查封了王某的桑塔納轎車一輛,王某見無法躲賴,在下午五點交清了下余的拖欠工資,工人們終于拿到了遲來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