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溫情調解 絕望女子放棄自殺
作者:徐瑤瑤 紀祥超 發布時間:2008-05-20 瀏覽次數:808
該起案件情況較為復雜,這次是原告第三次起訴離婚,且上訴一次。在開庭之前被告多次找到承辦法官,長坐在法官辦公室哭鬧不止,要求法院不準判其離婚,否則就當庭自殺。由于該被告是一名女性,從心理上和情感上都無法接受離婚這一事實,另原告多次起訴要求離婚對被告打擊很大,使其極度痛苦瀕臨絕望。每次她來哭鬧時法官總是耐心開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通過多次談話法官發現被告一直處在絕望狀態并三番兩次表露出自殺的念頭。這一狀態引起法官高度重視,并匯報給相關領導,積極采取措施防止出現意外。
該案定于
當被告拿到履行款時天色已晚,法官不放心她一個人回家,就安排車輛將其送回家中。在送其回家的路上,被告再次淚流滿面,她哽咽著說:“感謝你們為我做了這么多事,我不會再做傻事了,一定會把女兒撫養成人!”說著就把口袋里準備用來自殺的農藥扔到了車窗外。此時的她已經不再絕望,眼里滿是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