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癡迷網絡游戲,收入被父親控制,花錢捉襟見肘,只好翻墻入室盜竊,日前揚中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問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2000元。

年僅20歲的問某是江蘇寶應縣人,隨父親來揚中經營不銹鋼生意,每年也有不錯的收入。由于問某迷上網絡游戲,花錢大手大腳,父親便控制了他的開銷。口袋一下子空了,進出網吧不自由了,問某便動起了“弄錢”的腦筋。在事先踩點尋找到目標后,200821618日,問某先后兩次翻墻進入某公司的倉庫,采取鐵棒撬鎖的手段,竊得紫銅排3根、廢紫銅2公斤、電纜線三捆,合計價值人民幣5170元。案發后,公安機關追回了部分贓物;問某的家人退出了問某銷贓所得的2760元。然而,這次盜竊并非問某第一次觸犯刑律。原來,早在兩年前,問某就因搶奪十余名孩童佩戴的金器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20077月才因減刑釋放。在短短半年左右時間內,問某本性不改,再次以身試法,其行為構成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為此,揚中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