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鎮江京口區法院妥善處理涉農糾紛,今年一至四月受理的218起涉農糾紛中61%的案件調解、撤訴結案。

近年來,隨著社會發展,京口區法院受理的涉農案件也有逐年遞增的趨勢。同時呈現以下具體特點:1、當事人分散在范圍廣大的農村,交通不便。2、因民工熱外出打工而導致下落不明的假象較多。3、當事人大多家庭經濟困難。4、當事人法律意識和訴訟能力不強。5、在當事人周圍引起的社會影響較大,動輒數十人、甚至幾十人參與,處理不好將可能造成一定的負面效應。

對此京口區法院對癥下藥,制定了相應措施,實踐中起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一、加強送達,盡可能的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送達,不畏繁瑣,并注重在送達中即開展法律宣傳和調解工作。

二、充分發揮當地基層組織的作用,盡量聯系村委會、村民小組、甚至鄉村調委會等組織的作用,為送達和調解添加合力。

三、擺正位置,杜絕城鄉觀念的差異,因地制宜,入鄉隨俗,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以情感動人,以法規范人,用足法律賦予的權限,盡最大可能去進行矛盾化解工作,促成調解。

四、注重在審理中,用他們的語言、他們的思維方式來解釋法律,宣傳法律,使抽象的法律條文變成鮮活的身邊事,眼中人,從而有利于案件的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