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515下午,邳州法院官湖人民法庭成功控制并調解一離婚案件,避免了一起當事人自殺案件的發生,收到了令人滿意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該起案件情況較為復雜,這次是原告第三次起訴離婚,且上訴一次。在開庭之前被告多次找到承辦法官,長坐在法官辦公室哭鬧不止,要求法院不準判其離婚,否則就當庭自殺。由于該被告是一名女性,從心理上和情感上都無法接受離婚這一事實,另原告多次起訴要求離婚對被告打擊很大,使其極度痛苦瀕臨絕望。每次她來哭鬧時法官總是耐心開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通過多次談話法官發現被告一直處在絕望狀態并三番兩次表露出自殺的念頭。這一狀態引起法官高度重視,并匯報給相關領導,積極采取措施防止出現意外。

該案定于2008515日下午1430開庭,法官在庭前仔細閱卷,分析案情,精心擬定調解方案并等候當事人。庭前半小時左右時雙方發生吵打,承辦法官迅速控制局面,首先安撫被告情緒,并派書記員一直陪同以防意外。由于雙方對立情緒較為嚴重,調解工作難度很大,審判員采取了背靠背的調解方式,最大化地平衡雙方利益,努力促使雙方達成協議。在調解過程中女方情緒波動很大,態度前后不一,一度使調解工作陷入僵局,審判員一方面極力穩定女方態度,一方面做原告的工作,通過近三個小時的耐心細致的工作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原告同意即時履行。

當被告拿到履行款時天色已晚,法官不放心她一個人回家,就安排車輛將其送回家中。在送其回家的路上,被告再次淚流滿面,她哽咽著說:“感謝你們為我做了這么多事,我不會再做傻事了,一定會把女兒撫養成人!”說著就把口袋里準備用來自殺的農藥扔到了車窗外。此時的她已經不再絕望,眼里滿是堅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