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避執行“套牌”營運
作者:劉德剛 王民報 發布時間:2008-05-19 瀏覽次數:734
本網徐州訊:近日,徐州市賈汪法院執結了一起跨三年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執行人姚某為逃避執行套牌營運,依法被司法拘留15天、罰款1千元。
經賈汪法院執行局的干警多方做工作,被執行人同意協商還款,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表示懺悔。法院的干警考慮到嘉嘉后期的治療和護理可能會產生新的訴訟和執行,如果這次執行不徹底解決問題,將來再判決和執行就更加艱難。同時被執行人也希望一次性解決問題。經法院做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姚某一次性賠償4.4萬元,了結全部后期治療費用。賈汪法院鑒于被執行人姚某能夠將申請人的后期賠償問題一并解決,并且兒子正在上大學,需要經費支持,決定僅對其予以司法拘留15天、罰款1千元,不再追究其隱匿財產的刑事責任,并要求姚某在日后的營運中,不得再套別人的車牌。一起跨三年的交通肇事執行案件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