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盜竊被判刑 釋放回家偷鄰居
作者:孫海雷 耿貴賢 發(fā)布時間:2008-05-16 瀏覽次數:1137
射陽縣四明鎮(zhèn)建港村無業(yè)人員劉訓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訓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五年內又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為此依法判處被告人劉訓洋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千元。
射陽縣四明鎮(zhèn)建港村無業(yè)人員劉訓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訓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刑滿釋放后仍不思悔改,五年內又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為此依法判處被告人劉訓洋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