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以應聘張貼在電線桿上的小廣告為幌子,等招工的老板如約而至后再以暴力方式搶其財物,三名被告人自認為想到了“黑吃黑”的生財妙計,不料卻落入法網。日前,這三人已因搶劫罪被吳江市人民法院嚴厲懲處,其中刑罰最重的一名被告人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07821下午,三名被告人伙同他人經預謀后,開車尋找張貼在電線桿上的招女工的小廣告。至吳江市經濟開發區龐山湖路口后,他們發現了一則足浴店招聘服務員的信息,于是利用事先安排好的一名女孩假意應聘。女孩與招工老板見面談妥后,借口說要回去取行李和身份證,并讓老板跟著。此刻,三被告人駕駛車輛正慢慢靠近他們,突然,車子停在了兩人身邊,車上沖下的人強行將招工老板推上車。招工老板被人用衣服蒙住頭,雙手反綁著按在車里,還有人用扳手抵住他的腰,并威脅其老實點。待車開到一偏僻地后,三被告人將招工老板拖下車,一頓亂打后,逼其交代了放在家中的兩張銀行卡及密碼。后一伙人開車至招工老板家中拿走了銀行卡,并從中取出了2萬多元人民幣。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劫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了搶劫罪。落案的三名被告人中二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一人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減輕處罰。另外,其中一名被告人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故依法對其減輕處罰。據此,吳江法院對三被告人判處了五年零六個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