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廣告上起邪念 應聘為假 強搶是真
作者:潘志明 倪曉紅 發布時間:2008-05-16 瀏覽次數:1121
本網蘇州訊:以應聘張貼在電線桿上的小廣告為幌子,等招工的老板如約而至后再以暴力方式搶其財物,三名被告人自認為想到了“黑吃黑”的生財妙計,不料卻落入法網。日前,這三人已因搶劫罪被吳江市人民法院嚴厲懲處,其中刑罰最重的一名被告人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劫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均已構成了搶劫罪。落案的三名被告人中二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一人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減輕處罰。另外,其中一名被告人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故依法對其減輕處罰。據此,吳江法院對三被告人判處了五年零六個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