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龍法院分析“結收案比指標”不高的原因及對策
作者: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5-12 瀏覽次數:1418
結收案比是考核法院效率的主要基礎指標之一,許多法院都在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努力提高該指標。但從當前指標通報反映,多數法院的該指標并不理想。尤其在當前收案數量呈大幅度上升的總體走勢下,法院結收案動態平衡和實現良性循環上面臨著較大的困難。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視,將導致大量案件的積壓,從而致使審判工作將不堪負重的被動局面。為此云龍法院對此進行了分析并努力尋找對策。
原因:
一是案件增幅較大,案件疑難程度加大。由于訴訟費用的調整、訴訟門檻的降低,導致各種類型的糾紛案件都涌向法院。尤其是涉及集團訴訟的勞動爭議案件、股權糾紛案件,涉及群體利益的土地承包糾紛等民事案件。該類案件涉及的社會影響面廣,矛盾尖銳,利益對抗性大,需要適用的法規、政策多,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需要和有關部門協調的事務多,就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爭議性較大。許多案件有必要進行“冷”處理。因案件的難度問題,很有可能無法在短期內結案,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院的結收案比
二、人少案多的矛盾突出。多數法院人少案多狀況依然存在,案件數量增長較快與審判力量不足的矛盾較為突出,審判人員工作壓力過重,尤其長年奮斗在民事審判戰線上的法官身心俱疲,部分法官對辦案失去了激情和積極性,導致審判效率不高。年輕的法官目前還不能真正成為辦案主力,尤其對疑難案件的審理和駕馭上還略顯不足。
三、部分法官業務素質不高、質效意識不強。部分法官自身法學理論水平不高,對業務學習重視程度不夠,導致在復雜疑難及新類型案件面前束手無策。部分法官審判理念滯后,對質量和效率意識不強,在審理案件中一旦碰到障礙或者阻力,即將案件拖、放、等、磨,致使該類案件被久拖不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結收案比。
四、審管辦在對該指標的宏觀預測、監督等方面還存在不足之處。一是部分法院審管辦對該指標的宏觀把握、分析、預測、跟蹤、監控上還存在不足,還不能真正發揮審判管理人員的“管理員”、“示范員”、“指導員”、“服務員”“裁判員”的應有職責;二是審管辦對在日常管理中,對該指標始終滯后的原因未能號準“脈絡”,并不能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三是個別庭長對該指標的重視程度不夠,認為該指標的變化是因為當前的審判規律,再努力效果也不大,從而忽視了主觀努力的作用及對本庭室的微觀調控和動態把握。
對策:
一、強化流程管理,推行審限提速。所有審判人員應當自加壓力,尤其對所有民事案件,力爭在法定審限期內縮短一半時間結案。由審管辦進行跟蹤監控、臨限警示,實現對審判效率監督管理的及時而高效。積極推進案件的繁簡分流,擴大和規范案件的繁簡分流,研究和探索速裁程序制度以及小額訴訟案件的速裁處理機制。
二、建議細化審判分工,建立專門案件合議庭。在民事審判庭設立相對固定的勞動爭議糾紛、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婚姻家庭糾紛、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等專業合議庭;刑事審判在設立專門案件合議庭的同時,大力推行普通程序簡化審,以此強化效率意識。
三、發揮審管辦對指標數據的動態分析和把握,適時提出可行性的決策。發揮審判管理調度功效,在保持每月對各審判法官的收結數等主要指標數據通報的同時,建議由院長或分管院長每半個月主持召開一次調度會,研究工作思路,督促審判進程,提高審判質效。并及時對指標數據進行分析,適時提出應努力的方向。
四、加大業務庭長的微觀審判管理工作。庭長重視該指標數據,隨時對案件的審理進度進行動態把握。與此同時,加大對本庭疑難案件的研究及舊存案件的清理,努力做到對案件的審理進度勤調度、多督促,以努力保障每個法官手里不留積案,不留疙瘩案件,從而努力提高結收案比,盡快實現結收案比動態平衡。
五、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更新業務知識。當前,各種新類型和疑難案件層出不窮,案件審理難度加大,要加強對法官的培訓,不斷汲取新的理論知識,特別是加強對疑難案件的研究,提高法官的業務素質,才能有效地提高效率。
六、積極探索“人性化”管理工作。在強化干警們的政治、業務學習的同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開展人文關懷,摸索“人性化”管理工作,降低一線法官的心理負擔與壓力,想方設法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盡可能地為他們創造一切便利的工作條件和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與此同時,在當前社會轉型期,各種矛盾日益凸顯的當前,法官的人身權益不斷受到沖擊,在此情況之下,積極做好一線法官的維權工作,盡量給法官創造一寬松的辦案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