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法院曹甸法庭依托訴調對接成功化解一起媒體關注的矛盾對抗激烈的離婚糾紛
作者:寶應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05-09 瀏覽次數:1237
本網揚州訊:日前,寶應曹甸法庭與涇河鎮人民調解工作室及涇河鎮派出所密切配合,成功化解一起媒體關注的矛盾對抗激烈的離婚糾紛。
去年7月,原告童巧芳與被告楊洪友離婚糾紛一案訴至曹甸法庭,曹甸法庭審理后依法判決不準離婚。今年2月,原告再次起訴,并揚言如法庭再次判決不準離婚,將在“兩會”期間赴京上訪。而被告楊洪友當初為結婚花費了大量錢財,如今面臨人財兩空的局面,情緒異常激動,其祖母在春節期間,原告再次起訴離婚之前,不顧嚴寒癱睡于原告娘家多日,在當地引起較大影響,揚州電視臺《關注》欄目對此進行了報道。受理案件后,曹甸法庭高度重視,選派一名業務精、能力強、經驗豐富的副庭長辦理此案,同時,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邀請涇河鎮人民調解工作室及涇河鎮派出所協助調解。調解中,法庭與人民調解組織發揮各自優勢,加強協作配合,法官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充分的法律釋明,讓雙方對調解所能達到的底線有了一定的認識。人民調解員配合法庭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耐心、細致地與當事人溝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努力緩和雙方的情緒,鈍化雙方的矛盾。盡管雙方當事人一度因在財產分割問題上分歧過大而無法達成調解協議,但承辦法官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出發,始終不放棄調解結案的努力,將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的始終,最終使雙方當事人就協議內容達成一致。一樁矛盾對抗激烈的離婚案件終于在人民法庭和人民調解組織的悉心調解下畫上圓滿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