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你的良知何在
作者:王民報 發布時間:2008-05-09 瀏覽次數:997
本網徐州訊:近日,徐州市云龍區法院將一起兩年前審理的交通事故案件移送至徐州市賈汪區法院執行局執行。該案的受害人是一個4歲的女孩,由于這起惡性交通事故,小孩的一條腿已被炭化,需要不斷的治療。但是,被執行人卻遲遲不給付兩萬多元的賠償金。
徐州賈汪法院執行局的干警接案后,通過調查、摸排,了解到被執行人姚某正在一家飯店吃飯,于是執行局的干警立即趕到這家飯店,將姚某控制住,并當即對姚某進行了詢問。當法官問其為什么不履行義務時,姚某狂妄的說是小孩自己撞到他車上的,他沒有錯,并說自己沒有錢償還,暴力抗法。干警于是依法對其身體搜查,從其身上搜出一個錢包,里面有現金4089元、5000元的現金匯款單及蘇O31675車輛繳費單若干。面對這些證據,姚某仍繼續狡辯,拒不承認車輛繳費單是他的。由于被執行人的暴力行為,法院已經將姚某拘留,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