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429,吳江法院執行局收到一面申請執行人家屬送來的錦旗,感謝吳江法院在執行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中,為申請人如數執行到50余萬元賠償款,使這個深陷困境中的家庭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申請執行人小莉是一名正值花季的少女,從射陽來到吳江打工,希望能夠憑著自己的努力,創出生活的新美景。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將她的美好夢想擊碎,更讓她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坎坷難行。

200411月的一天,小莉正在公交車站候車,此時一輛經過的大貨車為避讓前方情況而向路邊急打方向,猝不及防的小莉被大貨車撞倒。經多家醫院救治,被嚴重撞傷的小莉雖然保住了性命,但因車禍導致重度顱腦損傷,構成I級傷殘,需要依賴終身護理。小莉從一名活潑可愛的少女成為終日臥床的植物人,殘酷的現實幾乎將這個貧困的家庭擊倒。2006年,小莉的父母作為小莉的法定代理人向吳江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肇事車輛實際車主、登記車主、肇事駕駛員及租賃肇事車輛的吳江某印染公司賠償小莉各項損失共計80余萬元。經過兩級法院審理,這起涉及多名被告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最終塵埃落定,判決書認定小莉的各項損失共計51萬余元,由被告肇事車輛車主賠償,其余被告對上述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生效后,肇事車輛車主及承擔連帶責任的被告均未在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義務,申請人小莉于2007年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了解到申請人是名需要護理的植物人,急需救命錢,于是啟動了綠色執行通道,立案當日發出執行令和傳票,催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然而,被執行人均未自覺履行賠付義務。因涉及多名被執行人,執行起來頗費周折,執行法官經過細致的調查,查實被執行人之一吳江某印染公司的銀行帳戶有存款,依法扣劃全部執行款,使案件順利執結。對于處于困境的小莉來說,賠償款全額到位,無疑為其醫治保障了后續費用,為她的今后生活帶來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