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錯工時是小事 聚眾斗毆釀大禍
作者:黃惠蘭 葛娟 發布時間:2008-05-06 瀏覽次數:973
本網南通訊:云南盈江縣的肖貴榮幾年前只身來到江蘇海門謀求生計,幾經周折在海門開發區某塑料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生活安定了下來,他又陸續為同鄉介紹進公司工作,可是平靜的生活陡然起了風波,
被告人肖貴榮,男,今年20歲,與通常的80后不同的是自幼家境的貧寒讓他更懂得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的理。進了公司工作,他凡事都搶著做,工作也很努力。肖貴榮的上進很快得到了公司領導的賞識,他被提拔為帶班班長。做了班長的肖貴榮對工作更加負責任了,只是讓他煩心的是班里的熊某一直不太服從自己的管理,常常會故意找點小茬。2007年5月30日,熊某發現自己的工時記錯了便找到了肖貴榮。肖貴榮核對后發現的確是自己記錯了,便答應熊某更正,并向他打招呼自己是無意記錯的。可是出乎肖貴容意料的是,熊某卻對此不依不饒,主動向他叫板要“揍死”他,并約他晚上8點在公司門口了結恩怨。肖貴榮思前想后認為平時熊某一直不給自己面子,這次又主動挑釁再不給點顏色他看還不知會囂張成什么樣子,以后管理會更困難的。于是肖貴榮約了平時關系比較好的5位同鄉帶了鋼管、水果刀等工具赴約。當晚8時許,雙方見面,熊某方人員發現肖貴榮方人多且攜帶工具,自知不敵便四處逃竄。肖貴榮方遂立即追趕熊濤方至海門市南通某服飾公司附近,追上了熊某及其朋友劉某后立即用鋼管和水果刀進行毆打,導致劉某輕微傷。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肖某糾集他人,持械聚眾斗毆,其行為已構成聚眾斗毆罪。遂依法判決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