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毀法院形象被拘留
作者:湯正 發布時間:2008-05-05 瀏覽次數:1000
本網徐州訊:日前,沭陽法院在一起強制拆遷案件中對詆毀法院形象、妄圖煽動圍觀群眾鬧事的張某作出拘留三日的決定。法院的強制措施有效地處罰了這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保障了執行工作的正常進行。
基于縣域經濟發展規劃的需要,沭陽縣建設局于2007年6月20日作出拆遷裁決書,限令彭某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主動搬遷,逾期將申請沭陽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被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起行政訴訟也未按裁決書規定搬遷。沭陽縣建設局遂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該案后,執行干警多次對被執行彭某談話,做宣傳、說服工作,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決定依法強制執行。在執行現場被執行人彭某不服法院的執行活動,對執行干警進行漫罵、推搡。經干警勸阻無效后,彭某被帶離拆遷現場。正在執行人員忙于指揮搬遷工人對被執行人所住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清理之際,被執行人彭某的表弟張某混跡在圍觀人群中,大叫“法院收受了別人的好處,不然不會這樣賣力的”,經執行干警多次警告后,其仍未意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還是不停地在人群中散布謠言,妄圖煽動圍觀群眾鬧事。從維護執行現場正常秩序的考慮,執行干警果斷地將張某帶回法院,與其進行坦誠的談話。但張某提供不出證據證明其所說的話,也拒不配合執行干警調查。為了樹立法院的司法權威,法院作出了上述拘留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