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意外致殘 揚州邗江法院以德辦案人性化執法
作者:陳健 發布時間:2008-04-30 瀏覽次數:1208
本網揚州訊:日前,揚州邗江區法院執結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因被執行人劉某在執行中意外致殘,承辦法官以法律為依據,以德服人,耐心做好雙方思想工作,最終該案以申請人放棄六萬余元而結案。
許某與劉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立案執行后,被執行人劉某因意外造成身體殘疾,與此同時,劉某的兩個女兒也因無力支付大學學費而輟學在家,劉某承受重重壓力,多次欲輕生放棄生命,該案在當地引起很大影響。承辦該案的法官在了解這一情況后,迅速展開工作,一方面安慰被執行人,盡量減少劉某的思想壓力,讓其放棄輕生想法;另一方面做好申請人許某思想工作,多次找其談話,告知他劉某目前艱難的生活情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以德服人,取得了許某及其家人的同情。最終,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許某解開心結,同意放棄六萬余元執行款,該案得以順利執結。在這起案件的執行中,邗江法院再次發揚了德法并舉人性化執法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