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審理一起3名被告人以其他品種稻種冒充9418稻種銷售給他人,致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人民幣218844元,其行為構成銷售偽劣種子罪。經集中宣判并從重判處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20052月的一天,被告人劉某、王某、顧某3人經計議,決定用其他稻種冒充9418稻種銷售給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的陳某,由被告人王某負責聯系陳某,顧某負責提供合同,被告人劉某負責提供冒充的稻種。224,被告人劉某從別處購買3000斤其他品種種子,并購得10003斤裝的9418稻種包裝袋,連夜運至被告人顧某經營的種子門市,后找他人進行包裝。225,被告人劉某、顧某與陳某簽訂了1500公斤的雜交9418稻種的購銷合同,以每公斤人民幣40元的價格將剛包裝好的3000斤其他品種種子冒充9418稻種銷售給陳某,銷售金額總計人民幣6萬元。陳某購回后將該種子銷售給多家農戶種植,造成近千畝水稻減產。經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3000斤“假9418稻種”被種植的田間損失為人民幣218844元。

對直接影響農民種植農作物生產收成的制假種子坑農害農犯罪,響水法院采取集中宣判和從重處罰措施,穩定了農村綜治秩序,提高了農民增收積極性,創造了平安響水優質環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