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響水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3名被告人共同尋釁滋事犯罪案件,并綜合從輕情節,從重宣判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和拘役三個月。

被告人方甲(男,26歲)、方乙(男19歲)、江某(男,23歲)均為外地籍人、與他人于200711月的一天晚,駕車至縣城 “天天快餐”飯店吃飯,飯后因結帳問題,被告人方甲與營業員發生口角,即指使被告人方乙持一“甩棍”將店內墻上裝飾鏡砸壞,被損物品價值人民幣420元。后被告人方甲又指使方乙、江某等人用鐵管砸壞縣城另一家無任何牽連的“天天快餐”飯店玻璃門及櫥窗玻璃,被損物品價值人民幣2898元。

響水法院重點打擊任意毀損他人財物、隨意毆打他人的尋釁滋事案件,2008年,已審結尋釁滋事犯罪9件,判處犯罪分子15人,其中共同犯罪39人,有利的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社會經濟發展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