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劉雪隨丈夫王剛等一行8人在與無錫某旅行社簽約交費后于200784日中午12從無錫出發赴海南五日游。海南的椰風海韻著實讓人沉醉,劉雪和王剛夫婦游玩得不亦樂乎。旅游行程的第四天,夫婦倆隨團游覽完三亞名聲在外的天涯海角景點后,于傍晚入住海南某度假酒店,晚餐后意猶未盡的夫婦倆又去酒店范圍內的室外游泳池游泳。不料,禍從天降,劉雪發生溺水意外事故,發現后經現場搶救并送至三亞市某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晚22時宣布死亡。

死訊傳出,王剛、酒店方、地接方、組團方四方立即于200789在三亞某大酒店多次召開碰頭會就劉雪善后事宜反復磋商。最終,四方在對事發經過無異議的情況下,就后事處理及各方費用承擔達成《關于無錫市民劉雪赴海南旅游發生死亡事故的處理協議書》。

返錫后,劉雪的丈夫王剛對《協議書》的合意內容心生不滿,于2008年初一紙訴狀將無錫某旅行社訴至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訴請撤銷原、被告簽訂的《協議書》中第三款第三項的內容:無錫某旅行社出面代理死者保險理賠業務,死者家屬協助提供資料。由于特殊原因,賠付額定為3.5萬元。如理賠超出3.5萬元,旅行社不退;如理賠款少于3.5萬元,死者家屬也不補。保險公司理賠后,由旅行社把3.5萬元在200712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原告訴稱,旅行社在王剛對保險不了解的情況下,隱瞞真實情況,誘使王剛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系欺詐行為,應當依法撤銷。

被告辯稱,旅行社與王剛簽訂的協議系真實意思表示,旅行社已經盡到了釋明義務。王剛放棄了對地接方、酒店方的追償。協議第五條明確寫明,賠償完畢后不再追究連帶責任。另外,死者是有責任的,她酒后游泳,旅游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私自下水游泳,所以王剛不能單獨撤銷一個條款。此外,劉雪沒有購買意外保險,3.5萬元可以根據協議來辦理。

庭審中,原告表示考慮到舉證材料的不充分,要求休庭,進行庭外協商。2008319,王剛向法院申請撤訴,同日,南長法院作出了準許王剛撤回起訴的民事裁定書。這起因外出旅游客死酒店泳池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最終以庭外協商的方式處理。(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