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旅游禍從天降 酒店泳池溺水身亡
作者:楊利丹 方華 發布時間:2008-04-09 瀏覽次數:1049
本網無錫訊:劉雪隨丈夫王剛等一行8人在與無錫某旅行社簽約交費后于
死訊傳出,王剛、酒店方、地接方、組團方四方立即于
返錫后,劉雪的丈夫王剛對《協議書》的合意內容心生不滿,于2008年初一紙訴狀將無錫某旅行社訴至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訴請撤銷原、被告簽訂的《協議書》中第三款第三項的內容:無錫某旅行社出面代理死者保險理賠業務,死者家屬協助提供資料。由于特殊原因,賠付額定為3.5萬元。如理賠超出3.5萬元,旅行社不退;如理賠款少于3.5萬元,死者家屬也不補。保險公司理賠后,由旅行社把3.5萬元在
原告訴稱,旅行社在王剛對保險不了解的情況下,隱瞞真實情況,誘使王剛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系欺詐行為,應當依法撤銷。
被告辯稱,旅行社與王剛簽訂的協議系真實意思表示,旅行社已經盡到了釋明義務。王剛放棄了對地接方、酒店方的追償。協議第五條明確寫明,賠償完畢后不再追究連帶責任。另外,死者是有責任的,她酒后游泳,旅游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私自下水游泳,所以王剛不能單獨撤銷一個條款。此外,劉雪沒有購買意外保險,3.5萬元可以根據協議來辦理。
庭審中,原告表示考慮到舉證材料的不充分,要求休庭,進行庭外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