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因自己經營不善,浴室日漸虧本。老板內心焦急,想出“妙招”,以容留賣淫改善生意。孰料,第一筆金未賺到,卻當場被抓。日前,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該名“損”男的容留賣淫案。

被告人嚴某在鎮江新區某鎮經營浴室,因自己缺乏經營管理經驗,浴室生意利潤微薄,且日漸虧本。嚴某急在心里,絞盡腦汁尋求改善之道。思來想去,認為如果浴室能夠提供“特殊”服務,生意肯定會大大扭轉。于是,其于20071225日晚21許,在自己經營的浴室內,容留賣淫女楊某某70元的價格向嫖客冷某某賣淫。公安機關接到舉報,迅速出擊,當場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嚴某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其行為已構成容留賣淫罪。但鑒于其案發后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改表現,法院最終判處嚴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