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搶劫 潛逃十二年難逃法網
作者:劉青 發布時間:2008-04-08 瀏覽次數:1062
本網淮安訊:近日,淮安市淮陰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大學生搶劫案,依法對一名曾經是一名大二學生,為財實施搶劫后潛逃十二年的被告人包某,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當庭,被告人包某流出了懺悔的淚水。
被告人包某系淮陰區丁集鎮人,在十三年前曾是品學兼優的在校生,并且考上了淮安市的某高校上了大學,在包某上了大學之后,逐漸對自己放縱,為了過上“富足”的生活,對“財”起了興趣,在包某讀到大學二年級時,終于忍不住下手了,將黑手伸向了出租車。在1996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包某伙同周某,在晚上十時許,來到了市某醫院門前攔乘了一輛黃色的出租車,將該車騙至淮安市寧連鐵路立交橋附近,因該處偏僻,包某等人對被害人彭某實施了搶劫,采取堵車門、翻身等手段,搶得現金250元及中文BP機一只。
在往后的日子里,包某等人一發不可收拾,在2006年夏天,短短的兩個月內,包某等人均在夜間,四次對出租車實施了搶劫,采取了堵車門、毆打、搜身等方式,搶得出租車駕駛員的現金1287元,BP機三只及機套一只,經鑒定,價值為3660元。
被告人周某等人在案發后即被抓獲歸案,而還在上大學二年級的包某聞訊后,立即外逃,放棄了美好的青春年華和充滿希望未來的大學生活,走上了亡命天涯的道路,潛逃到了東北黑龍江。法網恢恢,在十二年后即2008年1月份,被告人包某終于被逮捕歸案。
通過此案,法官提醒:當代的大學生,應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否則,一失足千古恨,前途盡失;同時也提醒了我們的出租車駕駛員,應加強防盜、防搶的意識,不能為了多掙錢,而忽視了自己的安全和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