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對一起強迫賣淫、搶劫團伙犯罪進行公開宣判
作者:徐俊 發布時間:2008-04-03 瀏覽次數:1296
本網淮安訊:近日,淮安中院對在金湖縣有較大影響的被告人劉愛柱等十一人犯強迫賣淫罪、搶劫罪、強奸罪、聚眾斗毆罪、盜竊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自2006年4月起至2007年6月間,被告人劉愛柱單獨或伙同王某某、華某某等人為達到強迫他人賣淫為己賺錢的目的,實施了六起強迫賣淫犯罪。在這六起犯罪中,幾名被告人采用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毆打、強奸后迫使賣淫等手段分別強迫近十名無辜少女賣淫,情節惡劣。被告人劉愛柱、王某某還伙同他人以介紹嫖娼為誘餌將被害人騙至旅社房間內,采用暴力毆打等手段劫取被害人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劉愛柱還糾集王某某、丁某某于2007年5月21日晚在金湖縣人民醫院門口進行持械聚眾斗毆犯罪,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
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查明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為維護社會治安和管理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準確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以強迫賣淫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三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劉愛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十名被告人分別獲刑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六個月的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