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利用美色在網上引誘網友開房過夜,對方欣然赴約誰料遭遇“桃花劫”。2008319,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敖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071月至2月間,被告人敖某與季某、沈某等人(均已判刑)合謀,由敖某利用姿色在互聯網上引誘網友開房間過夜。被害人赴約后,敖某再利用洗澡之際,發短信告知季某等人所在酒店和房間號碼。季某等人趕到后,以被害人勾引其女朋友為名,進行威脅、恐嚇,實施敲詐,迫使被害人交出錢財。先后有三名被害人落入敖某等人精心編織的“桃色陷阱”,涉案贓款共計人民幣35300元。20071017公安機關經網上追逃,將被告人敖某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敖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威脅方法,強行索要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應依法懲處。鑒于被告人能夠自愿認罪,遂酌情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