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電視線路、電線因需要,橫跨國道架設的不在少數,特別是過境城區的國道更多,這些線路架設不僅要求要符合橫跨高度,而且所跨線路本身還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否則,出現事故,線路的產權人要承擔責任。

200791530分左右,董某駕駛重型箱式貨車沿206國道行駛時,將跨國道有線電視線路及電線桿撞倒后,導致電視線墜落,董某發現車廂刮到電視線后,與同乘人員下車看到電線墜落,慌忙駕車逃逸。同日6時許,田某駕駛中型箱式貨車,沿206國道行駛時,又撞到已落下跨國道的該有線電視線上,將有線電視線路及電視線桿撞起,齊地斷掉的電視線桿倒地,將非機動車道上行走的段某砸死、李某砸傷。后段某的親屬和李某將董某、田某、保險公司、某鎮政府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

開庭審理時,某鎮政府認為,鎮政府無法預見董丙亮超高車輛從此經過,也無法預見董丙亮撞線后逃逸,事發時在530?6時之間,鎮政府值班人員無法趕到現場清理,對線路維護正常進行,不存在失職行為,不存在過錯,不承擔任何責任。

法院審理查明,董某駕駛重型箱式貨車將跨國道有線電視線路及電線桿撞倒后,電線墜落,駕車逃逸。田某駕駛經公安機關檢驗為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車輛撞到已落下跨國道的有線電視線上,將有線電視線路及電視線桿撞起,致一人死亡,一人受傷。橫跨國道的電視線路設置警示標志。基于此,316日,法院判令某鎮政府賠償1萬余元,其他被告作相應賠償。

[法官點評]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某鎮政府是否承擔賠償責任。作為橫跨國道的線路架設都有明確的規定,不僅要求過道線路的架設高度要符合安全標準,而且要求在該線路上設置明顯的警示安全標志,防止線路因其他原因墜落給過路車輛、行人造成安全隱患。很顯然,田某駕車再次撞上已墜落的電視線路,雖然與其沒有盡到足夠安全注意義務有關,但也與鎮政府沒有設置警示標志,致使駕駛員田某路過時沒有及時發現已墜落橫跨國道電線,導致事故發生有關。因此,某鎮政府作為線路的產權人和管理人,對橫跨國道線路未盡到足夠的管理義務,具有一定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