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工手被機絞 機主承擔賠償
作者:孫海雷 戴紅娟 發布時間:2008-03-18 瀏覽次數:1122
法院審理認為,公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侵犯。原告在孫某家脫稻子時被被告使用的脫粒機皮帶所傷,原告因此遭到的經濟損失,被告依法應予賠償。故原告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采納。
法院審理認為,公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侵犯。原告在孫某家脫稻子時被被告使用的脫粒機皮帶所傷,原告因此遭到的經濟損失,被告依法應予賠償。故原告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