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時,表示要增加司法保障支出,要大力改革和完善司法財政保障機制。而財政部的預算草案表明:中央財政補助949億元,支持貧困地區公檢法司部門裝備購置和執法辦案,安排補助基層法院辦案經費40億元(含2007年預留10億元),政府將按照收支徹底脫鉤原則全額保障政法部門開展重點業務工作所需經費,建立訴訟收費辦法改革后法院經費保障長效機制。(檢察日報36

溫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保持了一貫的務實親民作風,系列民生“清單”給人們帶來一個個驚喜,讓人們笑逐顏開,信心百倍。在一項項深情厚意的民生清單中,改革完善司法財政保障機制,中央財政補助地方司法經費,司法吃“皇糧”,尤其令法律界人士感到鼓舞和振奮。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保障,是人們權益訴求得以實現的最普遍和最后的途徑,因而也是最重要的途徑。而各種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是民生概念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民生問題的重要內核。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人們對司法的消費需求也日益提高,中央財政保障司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就是保障民生利益的有效實現。

“無私無畏、無欲則剛”,很難想象司法經費受制于地方的司法工作能完全擺脫地方保護主義的桎梏;“倉廩實而知禮儀、衣食足而知榮辱”,很難想象工資收入很難維持家庭基本生活開支的司法者能有多少尊榮的感覺,也很難想象正常收入難為稻糧謀的司法者能有效經受金錢利益的誘惑。地方保護的陰影不除,則司法中立難求;尊榮缺乏、難以經受金錢誘惑,司法腐敗就不足為奇。這些,都是司法不公的重要原因,是阻礙司法公正實現的大敵。

而司法經費不繼,造成司法機關隊伍不穩、司法優秀人才不斷流失,對不斷提高司法能力、提供優質司法服務以不斷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司法消費需求,無疑是一個突出的悖論和巨大的挑戰。

令人欣慰的是,黨和國家領導人深刻意識到司法經費的獨立撥付和全額保障與司法公正的必然聯系。溫總理以政府工作報告的形式明確承諾要改革完善司法財政保障機制,是保證司法中立和司法公正的重要舉措,必將為司法機關正常履職、順利完成黨和人民交付的司法工作任務奠定重要基礎。人們有理由相信,隨著司法工作財政保障的不斷加強與落實,司法公正離人們越來越近。